一、支持領域
對批發(fā)零售企業(yè)零售額、住宿餐飲企業(yè)營業(yè)額增長給予獎勵。
二、設定依據
(一)政策依據
《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》(深商務規(guī)〔2022〕2號)
(二)管理依據
1.《深圳市商務發(fā)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深商務規(guī)〔2020〕2號)。
2.《深圳市商務局<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>實施細則》(深商務規(guī)〔2022〕4號)。
三、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
(一)支持數量
有數量限制,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,視申報情況,我局據以對獎勵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(tǒng)一調整,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。
(二)支持方式
事后獎勵。
四、申報條件
(一)基礎條件
1.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別合作區(qū),下同)依法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和其他組織;
2.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別合作區(qū))。
3.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負責,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,承擔違約責任并作出承諾,不得弄虛作假、套取、騙取專項資金。
4.申報主體未被國家、省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懲戒,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,且在限制期內。
5.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。
(二)專項條件
申報主體在“國家統(tǒng)計局統(tǒng)計聯網直報平臺”中按照《國民經濟行業(yè)分類》(GB/T 4754—2017)屬于“批發(fā)業(yè)(F51)、零售業(yè)(F52)、住宿業(yè)(H61)、餐飲業(yè)(H62)”。
五、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
(一)支持內容
對批發(fā)零售企業(yè)零售額、住宿餐飲企業(yè)營業(yè)額增長給予獎勵。
(二)支持標準
1.對批發(fā)、零售企業(yè)2023年零售額同比2022年每增長1億元獎勵50萬元。
2.對住宿、餐飲企業(yè)2023年營業(yè)額(只含餐費收入和商品銷售額)同比2022年每增長1000萬元獎勵5萬元。
本項目每家企業(yè)每年獎勵上限為1000萬元。相關數據以企業(yè)上報至國家統(tǒng)計局統(tǒng)計聯網直報平臺內的2023年12月月報為準。
六、申報材料
1.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(網址:http://www.gdzwfw.gov.cn/),搜索“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”——選擇“深圳市——“市本級”——“零售額(營業(yè)額)增長獎勵項目”——點擊“立即辦理”在線填報數據——點擊提交,初審通過后提供該系統(tǒng)在線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;
2.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證(電子版)。
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,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;涉及外文的,需提供中文翻譯件;一式兩份,A4紙正反面打印/復印,非空白頁(含封面)需連續(xù)編寫頁碼,裝訂成冊(膠裝)。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。
七、申請表格
本指南第六條(一)規(guī)定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。
八、受理機關
(一)受理機關:深圳市商務局
(二)受理時間:
1.網絡填報時間:2024年1月17日—2024年2月19日18:00。
2.材料提交時間:2024年1月18日—2024年2月20日18:00。
申報單位在上述規(guī)定時間內在線填報、提交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(注意事項:網絡填報時間截止后系統(tǒng)將不再受理新申請,故請預留充足時間進行修改)。
(三)受理地點:深圳市福田區(qū)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(qū)市政務服務中心西廳綜合窗口
(注:為提交工作效率,到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。預約指南:“i深圳”APP,操作流程:【辦事預約】—【深圳市】—【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-西廳】—【在線預約】。請按照預約時段,錯峰提交材料)
九、申請決定機關
深圳市商務局
十、辦理流程
發(fā)布申請指南——申請單位網上申報——初審——申請單位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——形式審查——資質審查——征求相關單位意見(根據需要核查比對:資質情況、統(tǒng)計數據,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,失信懲戒情況,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)——核定擬獎勵計劃——社會公示——下達獎勵計劃——申請人提交撥付資料——撥付資金。